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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初九开工大吉丨蓄势启航,万事胜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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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移动电源实施CCC认证
2023年7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自2023年8月1日起对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移动电源实施CCC认证管理。自2024年8月1日起,未获得CCC认证证书和标注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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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电子产品及安全附件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
2023年第10号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优化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公告》(2020年第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部分电子电器产品不再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2022年第34号)、《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锂离子电池等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2023年第10号)对电子产品及安全附件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的调整优化结果,国家认监委制定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电子产品及安全附件》(CNCA-C09-01:2023)(见附件,以下称新版规则)。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一、新版规则自2023年8月1日起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音视频设备》(CNCA-C08-01:201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信息技术设备》(CNCA-C09-01:201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电信终端设备》(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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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地方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奖励10000元!
近日,山东省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标准化及认证认可市级资金补助项目开始申报。其中,新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单位满足申报条件给予1万元补助,新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的单位满足申报条件给予2万元补助。申报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3月31日。为充分发挥标准化和认证认可在助力高技术创新、促进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鼓励和支持本市各单位积极开展认证认可活动,推进全域标准化创新发展,推动各项惠企政策落实、落地。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助推“好品山东”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滨州市市级标准化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启动2023年度标准化、认证认可资金补助项目申报工作。一、申报条件(一)申报资格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的单位,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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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大吉 | 2023再起新征程,大展宏“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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